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国有林场改革

13.10.2015  17:39
                9月8日上午,省长李小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省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国有林场改革和促进消费增长等工作,通过我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草案)。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高建民,省委常委、副省长付建华,副省长张建欣、郭迎光、张复明、刘杰,省政府秘书长廉毅敏参加。

              会议认为,国有林场是生态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为指针,以保护生态、保障民生为总目标,大力推动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发展,重点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干分离、主副分离等工作,加快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体制机制,确保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会议原则通过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决定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要求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培育、管理和基层基础建设;将国有林场的主要功能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提供生态公益服务和生态产品,按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管理;将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生态公益林列为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予以立法保护。通过改革,到2020年,全省国有林场总数由267个减少到200个以内,事业编制减少30%左右,非林单位减少50%以上;国有林场经营面积增加到5000万亩以上,有林地面积增加到3000万亩以上,活立木蓄积量增加到1亿立方米以上,国有林场维护生态安全、提升人民福祉、促进绿色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