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提前进入主汛期 7月2日起实行零报告制度

06.07.2014  16:17

  7月2日,记者从山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日前我省发出《关于全省提前进入主汛期的紧急通知》。经省防指研究决定,全省于7月1日起正式进入主汛期。从7月2日起,实行汛情零报告制度,各相关单位须于每日8时30分前将前一天汛情、水情、雨情和工情报省防办。
  各级防办、水文部门、各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河道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在值班室,带班人员必须驻守值班室或办公室(含办公区)。要在第一时间对突发险情、灾情,特别是因洪水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群众受困事件上报省防办,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记者 苏景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