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一日起我省将全部撤销煤炭焦炭公路检查站和稽查点 省厅提前安排部署相关应对工作

21.11.2014  11:58

从今年12月1日起,我省将全部取消对相关企业的煤炭、焦炭公路运销管理行政授权,全部取消煤炭、焦炭公路运销票据,全部撤销省内煤炭、焦炭公路检查站和稽查点,12月31日前,全部拆除省内各类公路煤炭、焦炭检查站和稽查点的相关设施。11月20日,省厅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厅长李正印作出批示,副厅长张润安排部署。

李正印在批示中要求,煤炭焦炭销售体制改革是省政府决定的一件大事,与交通运输安全、治超、保畅、运输服务等关系密切。省公路局、省高管局、省运管局及相关部门要认真专题研究,认真分析流量变化及相关情况,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认真抓好落实。

张润在会上指出,交通运输部门虽然不是这次改革的主体单位,但省公路局、省高管局、省运管局要认真研究煤焦体制改革过渡期间可能会出现煤炭焦炭公路运量骤增、个别路段和站点发生堵车、部分桥梁隧道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加大、非法超限超载治理和交通安全压力增大等问题,及时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做好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做好交通疏导,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省高管局和省公路局要摸清出省口收费站、治超站(点)个数及煤焦检查站的具体数量及运行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做到及时检查,切实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记者陈蓉  马丹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