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3次主任会议

15.07.2015  11:33

      7月14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太原召开第43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政文主持,副主任牛仁亮、周然、安焕晓、张茂才,秘书长李仁和出席。
  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7月27日在太原举行,其建议议程为: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草案)》《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审议和批准《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大同市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审议关于检查《山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山西省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4年省本级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4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2014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及批准决议(草案),及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内司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关于温变英等14位代表联名提出制定《山西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议案、杨蓉等14位代表联名提出制定《山西省村务公开条例(草案)》的议案、闫桂琴等14位代表联名提出制定《山西省家庭教育条例》的议案,省人大内司委建议待时机和条件成熟后,将《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关于王维卿等12位代表联名提出修改《山西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决定》的议案,省人大内司委建议,将在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出台后,结合我省实际需要,适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制定相应地方性法规或修订决定的建议。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满意度测评实施方案,决定在今年9月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记者 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