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为大学生创业“报销”培训费用

27.06.2014  10:39

        本报太原6月25日讯(首席记者 齐泽萍)6月23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大学生毕业学年创业培训专项活动,力争实现全省各高校和每一名有创业意愿的毕业学年大学生都能享受到由政府补贴的创业培训。此举意在激发高校毕业生创业激情,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实现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
      我省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内(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参加该高校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创业培训,经结业考核合格者,均可享受补贴。补贴标准为:创业意识培训为每人150元,创办企业培训为每人500元。每人在毕业学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同类型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将由高校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统一申领。省属在并高校学生的培训补贴由省财政从省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市属和省属并外驻地高校学生的培训补贴资金由相应市财政从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据了解,大学生毕业学年创业培训分为创业意识培训和创办企业培训两个类型,培训内容侧重点不同。创业意识培训以教师课堂讲座形式为主,辅以专家现场指导或创业成功者经验介绍等形式,培训课程不少于21个课时,培训人数每班应在90人左右。创办企业培训采用参与性培训教学,以教师授课为主,辅以创业指导帮扶和政策讲解、创业成功者经验介绍、现场考察创办成功的企业等形式,培训合格学员应完成《创业计划书》并通过考核答辩,培训课程不少于49个课时。我省各高校开展创业培训专项活动,由经批准设在该校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具体组织。参加创办企业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由省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颁发统一的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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