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三晋社保幸福对账单

09.03.2016  11:23

——“十二五”时期我省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综述

 

时间又到了回望的节点。“十二五”时期是《社会保险法》全面实施的第一个五年,是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形成的五年,是社会保险事业大发展的五年。盘点我省社保事业对账单,三晋百姓惊喜地发现,“十二五”以来,我省社保网越织越密,越来越多的人享有了基本社会保障,社会保险保障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民众的社会保险幸福指数逐年提升。

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取得突破,

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 社会保险制度框架体系基本确立。 自2011年7月1日起,《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五年来,《社会保险法》配套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统筹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险制度框架体系确立,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把城乡各类劳动者和居民分别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实现了制度无缺失、覆盖无遗漏、衔接无缝隙。

—— 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我省新农保、城居保分别从2009年、2011年启动,到2012年短短三年多的时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了所有县(市、区)全覆盖。2014年,按照国家要求,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我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暂行办法实施方案》和《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实现了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四个统一”,这标志着我省实现养老制度全覆盖后,首次消除户籍制度所带来的养老保障差异,向城乡“一体化”方向迈出了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步。

—— 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终结了养老保险双轨制,这是贯彻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具体实践,也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一项重大突破。我省作为2008年国务院确定的5个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多年来不断探索,先行先试,积累了有益经验,为全面实施改革奠定了基础。我省已经印发了《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制定了《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一个统一、五个同步”基本思路,精心组织实施,扎实细致地落实好各项任务,确保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有序全面推进。

社会保险安全网越织越大

经办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十二五”以来,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大力实施“社保全覆盖、服务一卡通”工程,我省社保安全网越织越大,越织越密。截至2015年底,全省城镇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14.3万人、1540.26万人、1113.72万人、411.29万人、573.04万人、456.5万人,较“十一五”期末分别增加123.3万人、1048.26万人、178.7万人、106.3万人、247万人、232.5万人,增长20.8%、213.1%、19.11%、34.9%、75.8%、103.8%。

——加大非公经济单位参保扩面力度。 近年来,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坚持把非公经济单位参保作为扩面工作的重点,2012年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非公经济单位扩面专项行动,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协调制度,积极争取工商、税务、工会等相关部门的支持,采取“地毯”式行动、“拉网”式排查,逐门逐户摸清底数,现场登记,督促参保。针对扩面工作中的钉子户,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通过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提高了非公单位的参保缴费率。

——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2014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在朔州、晋城两市率先启动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作为全国50个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单位,两市试点工作积极主动,创新发展,截至2015年年底,朔州市已入户调查登记了149.7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87.8%,晋城市已入户调查登记了105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44.2%。2015年新增了太原、阳泉、长治、临汾和运城5市进行试点,2016年将在全省全面推行,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正如火如荼展开。

—— 经办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以推进“一卡通”为重点,大力加强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社保卡制发工作,积极拓展社保卡应用,为参保人员查询、领取、结算各项社保待遇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截至2015年底,全省社保卡持卡人数达2394.5万人,超额完成了 “十二五”目标任务。社保卡普及率达64.6%,全省启用社保卡支付养老保险待遇84.26万人,通过社保卡征缴社会保险费64.30万人。与金融机构积极协调,从2014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免收基本养老金商业银行本行异地取现手续费,省内免收社会保障卡跨行取现手续费, 为社会保障卡的广泛应用扫清了障碍。

基金规模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强化基金征缴和安全管理历来是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的核心工作,也是社会保险制度实现有序运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十二五”时期,全省社会保险基金规模逐年增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大幅提高,社会保险保障能力不断加强。

—— 大力推行五险统征 。为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效能,减轻参保单位的事务性负担,从2012年4月1日起,我省启动了五险统征工作,采取“一个窗口对外、一张票据征收、一个平台共享”的模式,实现了登记、申报、基数、征缴、分账、稽核“六统一”,参保登记、基数申报、信息变更、缴费核定等业务由以往的五个社保经办机构分别办理变为一个机构集中办理;划账缴费由以往参保单位多名工作人员分别到不同银行变为一名工作人员到一个银行集中办理;社保稽核由以往各个经办机构、劳动监察等部门多头稽核变为原则上各部门集中对每个参保单位一年只进驻一次。从社保经办机构方面讲,各项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坚持“按比例分账,优先考虑失业保险费”的做法,促进了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服务效能有效提升,同时解决了参保单位选择性参保的漏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15年,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共征收缴社会保险费788.65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分别征缴532.68亿元、17.59亿元、171.82亿元、27.15亿元、31.37亿元、8.04亿元。城镇职工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征缴分别较“十一五”期末增加127.3亿元、85.08亿元、13.63亿元、18.48亿元、5.82亿元,增长31.4%、98.1%、100.8%、143.4%、262.2%。

—— 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持续提高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我省从2005年起连续十一年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十二五”期间,继2007年、2010年之后我省再次为企业离退休人员调整取暖补贴,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400元调整到2400元。据统计,2015年全省共为177.98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552.9亿元,支出较“十一五”期末增加327.3亿元,增长145.1%,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2630元,居全国前列,中部6省首位,较“十一五”期末增加1162元,增长79.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方面,“十二五”期间,国家、省分别为全省城乡居民增加基础养老金1次,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5元、10元。与此同时,部分市、县也根据财政实际情况,不同程度地为当地城乡居民增加了养老金。据统计,2015年,全省共为371万名城乡老年居民发放养老保险待遇44.5亿元,支出较上年底增加11.7亿元,增长35.7%,月人均养老保险待遇达92元。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社会保险发挥了“安全网”和“减震器”的作用

五年来,我国经济经历了由高速增长向中低速增长转变的过程,经济发展进入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新常态”,就山西而言,随着资源性产品特别是煤炭价格的持续下降,经济下滑的速度和幅度尤为明显,在此背景下,如何发挥社会保障“安全网”和“减震器”的作用,维护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就显得更加重要。

——落实社保费缓缴政策,帮扶困难企业 。2014年、2015年,为帮扶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使山西经济达到止缓、回稳、促增的目标,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明确经认定的困难企业可以申请缓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大局出发,坚决贯彻落实困难企业缓缴政策,共为84户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32.37亿元。

—— 调整社会保险费率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适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要求,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2015年我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相继下调。其中,失业保险费率全省统一由3%降到2%,生育、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幅度由各市根据收支情况自行确定,据统计,生育保险费最大下降幅度达到50%。

—— 降低参保“门槛”。 继2009年之后,2012年,我省再次调整了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将缴费基数设为100%、60%、40%三个档次,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选择其中一个基数缴费。这一政策的调整,针对性解决了低收入群体缴不起费、参保难的问题,通过降低参保“门槛”,为社会保障覆盖更多低收入人群创造了条件。

——妥善解决了许多历史遗留问题 。在国家大的政策框架内,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分阶段解决了机关事业单位非正式人员、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原国有煤炭企业农民轮换工等特殊群体的参保以及已参保职工缴费中断后的补缴问题。

盘点我省“十二五”社保事业对账单,最是春风暖民心。站在“十三五”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的重要指示,乘风破浪,砥砺前行,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山西省社保局 赵春仙 郭懿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