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警方72小时破获“7.15”特大入室抢劫案

27.07.2015  14:17




近日,盐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经过72小时连续奋战,一举破获“2015.7.15”特大入室抢劫恶性案件,追回全部被抢现金、玉石、黄金首饰等赃款、赃物。

7月15日上午10时30分,居住在盐湖区北城某小区的陈某某刚出家门时,被潜伏在楼道里的一蒙面男子推进房内,对其进行殴打、恐吓、捆绑,并用剪刀威胁,逼其交出钱财,先后抢走现金5000元、1台平板电脑、玉石吊坠、黄金项链、手镯等物品总价值达3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光天化日之下进行抢劫,气焰极为嚣张,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市局党委委员、分局局长李磊亲自督办此案,并成立以分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宁俊杰为组长,刑警大队大队长马学敏为副组长,北城中队、技术中队等各路精兵强将组成的专案组进行专案攻坚。

专案组民警迅速围绕案发现场进行细致勘查,调取视频监控资料,逐户进行走访调查,深入开展摸排调查工作,并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衣着、口音等信息,向各单位和周边兄弟县市公安机关进行通报,对被抢物品进行布控,扩大案件线索。

通过对大量信息的认真研究,甄别判断,综合分析比对,专案组很快确定犯罪嫌疑人景某有重大嫌疑。经过连续近二十个小时的严密布控,跟踪追击,专案组于7月18日上午10时许在禹都市场将犯罪嫌疑人景某一举抓获,当场收缴其随身携带的现金和存储在银行卡上的赃款21万元。并根据其交代,迅速赶往侯马市,抓获涉嫌收赃嫌疑人贾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景某(男,30岁,盐湖区人)通过前期踩点,于7月15日上午10时许,事先潜入单元楼道内,隐藏在受害人家门口,待受害人刚一开门,上前用胳膊卡住受害人脖子拖入房间,用衣服将受害人捆绑,被子蒙盖,并用桌子上的剪刀对其进行威胁恐吓,先后抢走受害人现金、平板电脑、玉石吊坠和金手镯、金项链、金耳环、金盘等物总价值达30余万元。作案后,嫌疑人景某将黄金饰品低价销赃给在侯马市经营首饰加工的犯罪嫌疑人贾某(女,48岁,临汾市人),得赃款21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景某、贾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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