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盐湖区探索干部容错机制 改革创新失误可申请免责

28.02.2017  14:08

近日,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探路干部容错机制,建立基层干部尽职免责清单,宽容干部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理解干部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不让“洗碗者”承担“打碗”的责任。

据介绍,可予容错免责的行为,是干部在改革创新、破解难题、先行先试中,主观上出于公心、担当尽责,客观上由于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未达到预期效果、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行为或失误。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作实施前,或因改革创新出现失误受到追责等情形时,可向区纪委监察局提出免责申请。经确定予以免责的单位和个人,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免予扣分,免予一票否决;在干部提拔任用党风廉政审查中,免予一票否决;免予行政追责和效能问责;需追究党政纪责任的,可酌情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为了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创造性,盐湖区将完善澄清保护机制,对因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引起的上访、举报,及时澄清事实,为想干事、能干事、依法办事的干部撑腰鼓劲。同时加大绩效考评表彰奖励力度,实行差异化奖金发放。

盐湖区委书记王吉敏说,在支持和保护改革创新的同时,严禁打着改革创新旗号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坚决惩治借改革创新之名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假公济私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记者周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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