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

22.10.2015  00:52

 

  10月19日下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克江主持并讲话。

  会议决定任命庄兆林、葛启发为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会议批准了徐军辞去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王世华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职务。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朱克江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更名的决定(草案)》,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更名为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简称预算工委)。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命丁才生等270人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议案》。

  朱克江在讲话中指出,新的工作岗位意味着新的要求、新的责任与新的担当。希望各位被任命人员坚持牢记宗旨、勇于担当,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讲政治重纪律守规矩,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努力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市人民。坚持真抓实干、勇争一流,秉持“事在人为、干就干好”的追求,大力弘扬“钉钉子”精神,讲实话办实事出实招,只争朝夕、埋头苦干,履行好所担负的工作职责,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重托。坚持依法履职、接受监督,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理念,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改进作风、廉洁自律,忠实践行“三严三实”,正确对待权力和名利,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为建设创业开放生态幸福的美丽盐城贡献力量。

  朱克江指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全国11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法院之一,也是苏北唯一一家试点单位。市委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市委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明确要求,并成立盐城市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办法》,成立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委员会。今天会议通过270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是我市试点工作向前迈出的重要一步。新当选的人民陪审员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珍惜这份荣誉和职务,正确行使权力和义务,注重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依法参加审判活动的能力,努力促进司法公正。人民法院要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按照试点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形成既有盐城特色,又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的做法,为全省乃至全国试点工作提供盐城经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周德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友琥、谷家栋、陈卫国、肖紫英,秘书长倪崇彦等出席。副市长王荣,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提请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