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路长制”实现交通安全齐抓共管

26.01.2018  14:30
去年以来,盂县政府通过建立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公路“路长制”,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属地责任,形成多元共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实现辖区公路的安全、畅通。 2017年盂县对辖区国省道,县乡公路和旅游线路共75条公路实施了“路长制”,并成立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总路长”,其他副县长担任一条道路“路长”,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负责人担任“分路长”。“总路长”负总责,“路长”负责总调度、总协调、监督“分路长”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对突出的难点问题统筹协调。 据盂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人介绍,“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察—通报的管理机制,列入相关部门单位,乡镇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并进行阶段性工作督察通报,对处置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实施“路长制”后,公路交通畅不畅通,不再是交警一家的事,一旦发生交通拥堵,上自“路长”,下至相关成员单位都有责任。公路、交通运输部门以及派出所、乡镇、村组等力量都参与到交通疏堵保畅中。重大节假日期间,农村乡镇、交通节点均安排人员指挥疏导,疏堵保畅工作从以前的堵了疏转变为提前预防、反应迅速,确保了全县全年未发生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路长制”实施后,道路安全隐患排而未治、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的局面也得以彻底扭转,交通安全防控能力提升,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公路交通安全畅通。


  (通讯员马成喜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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