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质监局公布的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冶金焦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1%

31.05.2015  10:22

      5月30日,省质监局公布了对冶金焦炭、煤炭、焦化苯类、二甲醚等4种工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结果:冶金焦炭不合格率为2.1%,煤炭、焦化苯类、二甲醚抽查全部合格。
        本次共对我省企业生产的140个批次的冶金焦炭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137个批次,不合格3个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1%。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挥发分不合格、反应后强度不合格和机械强度不合格。本次抽查中,由长治市郊区南村煤化有限公司生产的>40mm、>25mm型冶金焦炭,其挥发分不符合标准要求。由山西金通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25mm型冶金焦炭,其机械强度、反应后强度均不符合标准要求。
        该局本次共对我省企业生产的271个批次(其中动力用煤119批次,混煤3批次,洗精煤124批次,原煤22批次,中煤3批次)的煤炭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全部合格。我省两家企业生产的11个批次的焦化苯质量抽查全部合格。我省1家企业生产的1个批次的二甲醚质量经检验合格。(首席记者 崔晓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