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49家便利店中有27家不开发票给“白条”

09.06.2014  22:03

  
  
  工作赚钱,消费花钱。生活中,我们每天都会有各种各样的消费,吃也好,穿也罢,只要发生消费行为,都不可避免地要与一样东西打交道,那就是发票。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可以保障国家税收收入,能够维护经济秩序,还有一个重要作用,那就是在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时,成为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不开具发票,除了违反发票管理办法,还可能涉嫌偷税漏税,如果商家拒绝开具发票,您可以向税务机关进行举报。

  为督促商家守法经营,提高广大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使用发票氛围,即日起,本报将针对“白条”重灾区,推出“拒绝白条行动”系列策划。

  “白条”现象大量存在

  12月10日,本报稿件《便利店不开发票的“一万个理由”》刊发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很多市民通过电话、微博、微信等形式,向本报反映了他们在便利店消费中遇到的各种各样不给发票给“白条”的情况。

  太原市民刘先生表示,前年他们公司在广场搞活动,看到大家很辛苦,他便到一家便利店买了十多瓶饮料。“因为是公司的活动,要是开了发票回去就能报销,可当我要发票时却遭到了拒绝。”刘先生说,当时售货员先是说没有发票,又说就买这么点东西干嘛要发票。见刘先生仍坚持要发票,收银员竟然说:“几瓶水你也要发票,都像你这样我的生意还做不做了,几瓶水也想着报销,真好意思。”之后任刘先生如何说,她就是不理不睬,因活动现场有事,刘先生没再坚持要票,便离开了这家店。“十多瓶饮料确实不值几个钱,但我要发票是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便利店凭什么不给?”刘先生气愤地说。

  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太原市民陈女士。去年年底,她在千峰路一家便利店一次购买了5袋速冻水饺,吃了两袋后发现剩下的3袋中有一袋是过期的,她便找到这家便利店要求退货。“当时服务员说这个东西不是在他们那里买的,不给退,我和他们理论,最后服务员说让我去找工商局。”陈女士说,她到了工商局后工作人员让她提供购物发票,可当时连“白条”都没有给,这件事情只能如此作罢。后来,她不论到哪里买东西,都会主动索要发票,可每次便利店都会以各种理由拒绝。听了陈女士亲身经历后,便利店的服务员都会给她一张白条,称这个也能证明东西是在他们店里买的。“每次拿到‘白条’我都不放心,可没有办法。工商局说的证据是发票,‘白条’能维权吗?”陈女士说。

  谈到“白条”振振有辞

  为了解唐久、金虎两家企业所属便利店开“白条”的原因,记者于12月10日下午到这两家公司进行了采访。

  当日下午16时30分许,记者来到位于太原市松庄路的山西省太原唐久超市有限公司,该公司一位姓杨的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据该负责人介绍,唐久公司目前共有600多家门店,其中有60多家为直营店,其余的为加盟店。“在所有的直营店中,不会出现不给发票给‘白条’的情况。”该负责人表示,对于直营店,唐久公司一直执行比较严格的管理制度,不仅定期对各个店进行巡查,还要检查其台账,核实其发票使用情况,不仅要看是否使用发票,还要查看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发票的情况。对于不使用发票的,唐久公司还有具体的处理办法。“直营店开白票,一般只有两种情况,一个是缴电话费,这个要开专门的发票,一个是进货时打单子,这个肯定不能用发票。”该负责人说,有可能存在缴电话费或进货完后没有及时更换发票的情况,一般都是给的发票。

  对于加盟店,该负责人表示,唐久公司对加盟店的要求是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来做。为防止加盟店偷税漏税,他们会定期核查完税证明,不能提供完税证明的会受到相应的处理。“我们的巡查人员也要求他们开发票,可加盟店却说‘税务局都没有要求开,你管什么’。”该负责人说,“咱们也可以现在去看看双合成、六味斋、好利来、梅森凯瑟等连锁店,是不是都在给发票。如果是,该如何处理就如何处理。这是一个社会问题、共性问题,不光出现在唐久、金虎身上,这不是企业能解决的。”该负责人最后表示,从唐久公司的角度来讲,只要是国家要求的,公司都会配合,相关部门没有提出要求,公司管理起来就有难度。采访结束后,该负责人硬塞给两名记者600元的代金券。

  而后,记者来到位于同一条街的山西金虎便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在这里等了多半个小时也没有见到负责人,正准备离开时,一位韦姓负责人拦住记者,称刚刚开完会。在谈到开发票的情况时,该负责人表示加盟店的经营很困难,他们尽管要求加盟店开发票,可也没有好的办法对其监督。当记者离开时,金虎另一位工作人员强行塞给记者1000元现金。

  回到报社后,记者将代金券和现金交回报社办公室。12月12日,报社开具了退款函,将代金券和现金封装后,于13日退回了唐久、金虎两家公司。

  再度体验 仍有“白条”

  11日,唐久公司负责人致电本报,称他们在调查了稿件中所提门店后,都说要给记者发票,可记者没有拿就走了,稿件报道不真实。当得到记者采访“全程有录音”的答复后,该负责人才作罢。对此,本报记者于12日上午对亲贤北街、学府街、南内环街、北大街、府东街、府西街、双塔西街、桃园南路上的唐久、金虎便利店进行了再次调查,并全部留下了录音证据。

  在桃园南路西一巷口的金虎便利唐都分店,记者购买了洗手液之后,要求收银员开具发票,该收银员明确表示,该店只有小票,没有发票。记者再询问该店的编号,该收银员也没有说。记者表明身份后继续追问,收银员却说:“我们没有义务告诉你这些。”而后又说:“我们不是没有发票,数额大才能给你开,你要是买五千块钱的,二话不说就给你开。”

  “那你现在有发票吗?”记者问道。“有。”收银员回复。记者要求查看发票并告知便利店编号,负责人拒绝了记者的要求。在学府街和长治路交叉口的唐久便利店,记者购买了火腿肠,在付款时记者提出要发票,收银员立刻就问是不是《三晋都市报》的记者,得到肯定的回答后说:“这几天听人们说《三晋都市报》在了解唐久、金虎便利店购物索要发票的事情。”很明显,这家店的工作人员认真看过本报的相关报道。但面对记者要开发票的要求,他们还是没有满足。“我们这里有手写的发票,可以先给你,要是要机打的等我们去总公司打好后你再拿手写票来换。”一位工作人员这样对记者说。

  在12日上午的调查过程中,本报记者共走访了上述8条街道的49家唐久、金虎便利店,有27家给了“白条”,其中金虎18家,唐久9家(其中一家给了“白条”后,因记者坚持索要发票,又给了一张非本店发票)。

  举报“白条”一定查处

  11日上午,太原市国税局的相关负责人在看到本报10日的报道后,明确对记者说:“对于商户不给消费者开发票的行为,只要举报并有证据,国税局一定会对该商户予以查处。”

  据该负责人介绍,对于唐久、金虎这种连锁企业,按照门店的不同性质,缴税的方式也不同。总公司的直营店,其本身不具有独立的身份,所以它算作总公司的一部分,由总公司统一纳税。“以唐久公司为例,该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各个直营门店的经营情况会当做公司的一部分整体计算,而后再根据其公司营业额征收税款,确保应缴尽缴。”该负责人表示,对于加盟店,由于大多数为小微个体工商户,而且大多数小微个体工商户没有台账,无法计算营业额,国税部门就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其征收定额税。所谓定额税,就是根据工商户所在路段、营业面积、客流量等条件,比照类似的个体工商户,套用公式核定一个税额,工商户按此税额定期缴纳。这个税额不是固定的,会根据其经营情况调整,一般一年调整一次,如有重大影响经营的情况出现,也会适时调整。“这里要特别强调一点,根据国家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纳税的起征点为两万元,也就是说,月营业额在两万以下的是免予征税的,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也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该负责人说。

  对于商户不给消费者开具发票的行为,该负责人表示,索要发票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只要消费者要求,商户必须给消费者开具发票。“目前,太原市的发票都是按需申领,不存在买发票的情况,也就是说,开发票本身不存在成本问题,以消费额小为借口不给开票的说法是错误的。”该负责人说,国税局也采取了多种方式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比如每季度都要进行的发票摇奖等活动,可面对全太原市的10万管户,稽查人员无法做到每家每户都能监督到位。如消费者遇到商家不给开发票的情况,消费者可持“白条”或相关证据,向各区国税局或太原市国税局进行举报,也可以拨打热线电话12366进行反映。税务部门在调查核实后,会对不开具发票的商户予以处理。

  目前,本报记者已将12月9日、12日两次体验所拿到的所有白条及相关录音资料,交给太原市国税局,国税局将在近期组织查处行动。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三晋都市报 记者 赵全磊/文 见习记者 胡 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