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服疫情影响 保增收 防返贫 太原市送出“十大礼包”

13.03.2020  08:30

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今年是脱贫攻坚战决战之年,当前又受疫情影响,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责任更大。3月12日,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太原市脱贫攻坚暨推进农业领域复工复产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传来消息,为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我市制定出台《抗疫情、保增收、防返贫十项措施》,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战役”提供有力保障,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脱贫攻坚。

  这“十项措施”具体为:推动农业项目开工复工。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优先支持农业产业项目复工复产。加快新建农业项目进度,具备开工条件的,可简化项目流程,确保尽早开工。对于暂未达到开工复工要求的,提前备工备料,为开工复工创造条件。

  实现贫困劳动力就业全覆盖。市内各类企业优先招用娄烦、阳曲两县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疫情期间,对符合小微企业新吸纳补贴条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家庭农场等各类农业经营组织与娄烦、阳曲县贫困劳动力签订6个月以上用工协议的,给予15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市人社局牵头组织用工企业、人才中介机构在娄烦、阳曲两县举办3到5场招聘活动,优先考虑收入水平较低、因病致贫、身体残疾的贫困劳动力就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家政服务企业、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贫困县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疫情期间分别按照500元、800元、1000元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疫情期间,对输送贫困县劳动力入职我市企业及各类经营主体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入职企业及各类经营主体依法与贫困县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三个月后,给予1000元/人的招募奖励;同时,对入职人员给予1000元/人的入职奖励。

  开展农产品产销衔接。组织机关单位、大中型国有企业、高校、医院及驻并部队集中购买娄烦、阳曲农特产品、畜产品。协调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农业经纪人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组织各大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餐饮协会优先采购娄烦、阳曲两县农特产品并给予价格优惠。采取“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直采直销模式,推销娄烦、阳曲两县特色农副产品。组织驻村帮扶工作队、“城区对口”帮扶单位就地消费娄烦、阳曲特色农副产品,促进贫困群众增收。

  解决农资购买和技术服务难题。解决贫困户因疫情购买农资难问题。组织种苗、饲料、农资等生产企业深入娄烦、阳曲开展3至5场“春风送农资”行动,确保贫困群众及时购买农资产品。组织农业技术专家在娄烦、阳曲两县分别开展4到6场“送科技下乡”活动,及时指导贫困户开展春耕备耕工作。

  大力实施产业扶贫。指导娄烦、阳曲两县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阳曲县重点抓好北部有机旱作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娄烦县做大做强马铃薯繁育种植传统产业。在疫情期间,对娄烦、阳曲两县生鲜乳企业,给予奶牛养殖主体生鲜乳补贴750元/吨。对能繁母猪存栏200头以上的养殖场,市级财政补贴150元/头,种公猪3000元/头。对娄烦、阳曲两县贫困劳动力从事设施农业生产的,市、县财政部门从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或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给予一定补助。组织娄烦、阳曲两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农产品深加工、运输、冷藏、存储等,市、县财政部门从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或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给予一定补助。

  简化金融服务流程。对娄烦、阳曲两县受疫情影响到期还款困难的贫困户,适当延长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延期期间继续执行原合同条款,各项政策保持不变。对新贷、续贷和展期需求,金融机构要简化业务流程手续。对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的生产资金需求,符合审贷、续贷、追加贷款等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疫情期间产生的逾期贷款,视情况用风险补偿金偿还。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下拨进度。市、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优先用于贫困户恢复生产、增加收入,优先安排年度项目和使用计划。持续加大扶贫专项资金投入,及时下拨资金到县。

  完善贫困人口保障机制。对已享受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救助政策的,延长定期核查期限,按原渠道继续保障。对申请低保、特困供养的贫困人口,给予临时救助。对受疫情影响失去收入来源、生活陷入困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一事一议”,给予临时救助。

  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市直各牵头部门落实行业主管责任,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靶向施策,分类推进,确保不留盲区死角。对娄烦、阳曲两县未脱贫的贫困人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战,建立台账、明确措施,5月底前确保问题全部清零。加大对有返贫风险脱贫人口和有致贫风险边缘人口的监测,做到脱贫即出、返贫即入、应扶尽扶。

  关心关爱扶贫干部。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扶贫干部进行表彰激励,符合条件的优先提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