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垃圾 何处安放?

10.04.2015  11:19

 

虽然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2005年施行,但一般性的规定难以规制电子废物的回收处理,因此亟须填补立法的空白。

在今天,有人这样调侃:只要离开手机30秒,仿佛与整个世界都“失联”了。信息化时代,手机的更新频率惊人,今天刚入手一件心仪产品,也许明天又痴迷于另一款了。那么,旧手机都去哪儿了呢?

根据相关数据,在年轻群体中,有1/5的用户每半年就换一次手机,一半的人每年会换一次。以上情形还不包括因意外或者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被动换机。但事实是,手机仅仅是新兴人类电子玩物的一种,电子市场还充斥着数码相机、平板电脑、PSP游戏机等琳琅满目的电子产品,当主人们喜新厌旧时,这些曾经的宝贝便成了可怕的电子垃圾。

之所以说它可怕,是因为当它们以废品的姿态被处理时,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电子垃圾中含有铅、镉、汞等大量有毒重金属和化学物质,但目前国内只将电子垃圾作为普通市政垃圾做简单填埋或焚烧处理。而前述处理只会给土壤、河流、空气等带来巨大伤害。拿电池中镉的环境释放为例,当镉从垃圾填埋场渗透到地下水和地表水内,或从垃圾焚化炉中排放到空气中时,鱼类和其他野生生物可能中毒,最终通过食物链到达人体。一旦被人体吸收,镉在人体里便会存在数十年。还有一组数据对比,一节电池烂在土壤里,可以使1平方米土地失去利用价值,一个小小的纽扣电池可以污染60万升水,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除了处理方式的机械粗放,我们还需面对每年数以百万吨的洋电子垃圾非法踏足我们的土地的现实。更触目惊心的是,一些偏远地区的作坊长期以回收手机电路板上的黄金为生,而电路板碎裂、高腐蚀酸分离等流程实则成了污染制造者,这种非绿色的回收行为使得河流变成真正的死水,越来越多人患病。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环境污染问题让人深思。

立法必须真正“长牙”,更应该长出“钢牙”。虽然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2005年施行,但一般性的规定难以规制电子废物的回收处理,因此亟须填补立法的空白。拿美国的废旧电池立法为例,联邦层面有《含汞和可充电电池管理法案》,州层面,新泽西和明尼苏达等州也早在上世纪90年代便通过关于可充电电池的严格规定,这些法中要求生产商应自己回收电池以进行再利用或进行适当的处理等。除了刚性的立法需明确生产者、流通者、回收方、消费者等各方责任外,还需要出台倡导电子废物的循环利用政策,建立可追溯的信息监管渠道,最大限度提升回收环节的科学性和专业化水平。

同时消费者必须清楚自身的责任。相较于对水污染、空气污染等直接可视性环境污染的认识,更多人并未认识到电子垃圾蓄积污染的严重危害性。对此,相关部门应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人们对电子垃圾蓄积污染严重性的认识,做好分类处理工作,造福子孙后代。

 

 

责任编辑:武文静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