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我省共审理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386件

10.06.2018  08:00

  本报讯  近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了以“服务保障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首次向媒体全方位介绍了近年来全省法院发挥职能作用,保障三晋大地生态文明建设的情况。

  在刑事审判方面,2016年至今,全省法院共依法审理非法采矿、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各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386件,审结322件。

  在民事审判方面,依法支持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判决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人承担修复环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维护群众的各项环境权益。2017年至今,共审结环境侵权纠纷案件31件。

  在行政审判方面,通过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方式,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生态保护治理的法定职责,支持合法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为,促进环境司法与环境执法的有机衔接,推动环境法治建设。2017年至今,共审理环境管理机关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的行政案件10件,审查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非诉执行案件100余件。其中,市环保局对某医院超标排放废气行政处罚一案,太原市两级法院判决支持了市环保局的处罚。(任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