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13.01.2023  08:23

  1月12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情况。截至2022年11月底,我省“三年行动”确定的全部任务均已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治本之策。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先后60余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

  三年行动中,在国家“1+2+9”方案的基础上,我省结合实际,又将特种设备、冶金制造两个行业领域纳入行动计划,形成了“1+2+11”方案,将国家安排部署的380项任务细化实化为578项具体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

  三年行动中,我省将省政府安委会调整为省安委会,增加了省纪委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等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市县安委会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双主任;在省安委会下设矿山等13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在全国率先出台“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39个省级监管部门职责、11个部门的支撑保障责任;督促4.5万余家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履职尽责承诺书,形成了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合力。

  三年行动开展以来,省安委办先后派出6个省级联合督导巡查组,对11个市和省直有关部门持续进行督导巡查。省直有关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组,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尤其是在巩固提升阶段,全省共派出检查组23万组次,检查企业79万家次,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1300项;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1.7万余项;责令限期整改6.9万家,停产整顿4237家,吊销证照1175家;关闭取缔企业3606家;曝光违法企业5746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及追究刑事责任1380人,精准打击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三年行动开展以来,省市两级共制定出台了1208项制度性成果,其中省级层面修订了《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等158项制度性成果。特别出台了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农村自建房“四办法一标准”等,走在了全国前列。

  经过三年行动,全省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三年行动期间与前三年(2017年至2019年)相比,全省生产安全亡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9.55%和31.30%。刚刚过去的2022年,是我省近3年首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