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环保局积极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

12.06.2016  13:22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效能,确保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落实到位,根据环保部及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日前,我市启动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

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措施,是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效能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重要举措。其中,省级重点开展的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内容包括:对省环保厅委托的2014年省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整改要求落实情况;对省环保厅委托的部分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执行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对省环保厅委托的挂牌督办案件整改落实情况;对省环保厅委托的未按期完成居民搬迁工作的企业情况;对环保部、省环保厅转办的环境违法案件等。

市环保局要求,全面推进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要在“”上下功夫,在“”上用真招,在“”上求实效。对重点环境违法案件要建立跟踪督办和案件结办机制,对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要确保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