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环保局发布《“六权治本”工作实施方案》

06.07.2016  14:23

日前,市环保局发布《“六权治本”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通过继续清权、优化流程、完善监督等一系列措施,确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置于阳光的平台上。

方案》明确了六项具体内容: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约束权力、阳光行使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方案》提出,要根据省政府《关于落实和承接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要求,继续清理规范环保中介服务事项,并向社会公布实施。要制定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对行政许可、处罚、征收等存在自由裁量空间的行政权力,要对权力行使的范围、条件、标准等进行细化、量化,分级设置,压缩自由裁量的弹性空间。《方案》具体通过五项制度来约束权力:一是制定集体讨论决策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所有重要决策均应由集体研究决定,形成权力制衡。二是编制行政职权廉政风险防控图。对照“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编制相应的“行政职权廉政风险防控图”,明确行政职权运行过程的风险点和相应的防控措施。三是制定重要决策听证制度。对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的决策,要举行听证会,听取专家学者、有关部门、基层和群体代表等社会各方面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让重大决策成为阳光工程。四是制定重要决策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制度。对特别重大或涉及广大公众利益的决策,应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五是制定重要决策专家咨询制度。涉及专业领域的重要决策需事先征询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将专家论证后的意见建议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