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明充分肯定我省法律援助工作

17.08.2014  01:08

8月13日上午,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明在省司法厅厅长崔国红、副厅长张玉良和戒毒局局长王伟的陪同下来到省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进行调研。 王建明书记一行参观了省便民大厅“一站式”接待服务大厅和“12348”法律援助专线平台,详细询问了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批的工作流程和接听数量,在服务大厅与值班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12348”专线电话接听人员及受援群众亲切交谈,并在随后召开的专题座谈会上听取了张玉良副厅长关于全省法律援助重点工作的情况汇报,与省厅领导、省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省直律师事务所主任代表、城南公证处负责人等进行了座谈。 王建明书记充分肯定了一年来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当前法律援助工作正处于三个最好时期,一是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处于中央、省委重视程度最高的时期。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大对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指明了方向。7月30日,袁纯清书记专门视察了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并对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处于历史上发展进步最快的时期。全省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已建率增长迅速,“12348”法律援助服务专线建成并发挥积极作用,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量稳步增长,群众满意率很高。三是法律援助工作者精神状态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时期。省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领导有力,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精神饱满、主动热情,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体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王建明书记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律援助工作,要注重扩大援助范围与提高援助质量相结合,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众,将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等事项逐步纳入援助范围,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服务行为,细化服务标准,完善服务流程,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要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和投诉处理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要注重维护群众权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要把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目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要把促进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积极作用;要注重服务困难群众与宣传教育群众相结合,不断完善便民措施、创新服务方式,提供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人性化服务,为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要通过宣传提高困难群众对依靠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的知晓度,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要更加注重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群众的法律知识,提升群众的法制观念,推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要注重加强硬件建设与加强软件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加强硬件建设,继续加大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力度,深化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打造“农村一小时城市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拓展“12348”法律服务热线功能,加大信息技术在法律援助服务中的应用,逐步推行网上申请、审批、指派,提高服务效率。不断加强软件建设,把制度建设作为重要基础,把队伍建设作为重要保证;要注重加强党政领导与发挥职能作用相结合,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法律援助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贯彻“三个纳入”要求,积极支持司法行政机关更好地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为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支持,加强监督管理,带动工作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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