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率队开展法律援助条例执法检查

17.06.2014  13:16
  6月3日至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先森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黄山、池州两市开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工委副主任张荣国、李维勇以及四名省人大代表参加检查。省司法厅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黄山市及休宁县、屯溪区,池州市及青阳县、贵池区,实地考察了法院、妇联、公安局看守所、乡镇司法所、街道社区和行政村共16个法律援助中心(站、点),查看了窗口建设、有关资料台账、法律援助系统和触摸屏操作演示,与基层干部、律师和工作人员交谈。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当地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司法、民政、财政、妇联等部门贯彻执行《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情况的汇报,并听取了部分受援人代表的意见。
   陈先森充分肯定两市认真实施《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要坚持保障先行,夯实工作基础;坚持降槛扩面,服务社会民生;坚持规范管理,提升质量绩效;坚持监督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宣传引导,扩大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