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对农村牧区扶贫开发工作进行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27.11.2014  17:14

    11月24日上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自治区农村牧区扶贫开发工作进行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显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扶贫开发工作总体满意。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讲话,副主任赵忠主持会议,副主任邢云、杭桂林、吴团英、李荣禧,秘书长鲍常青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王玉明,发改委等16个厅局负责人到会听取评议意见。

    联组会议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赛革、高锡林、佟铁顺、赵存发、张福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龚有军、李艳茹、郭金峰、薛华,围绕审议自治区农村牧区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报告,结合相关调研情况,一一作了评议发言。大家充分肯定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成就,不回避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很好的意见建议。针对组成人员和代表提出的问题,自治区扶贫办、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负责人分别作了认真答复。

    会议指出,就扶贫开发开展工作评议,是常委会紧紧围绕推动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推动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全面行使监督职权、推动监督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这次工作评议进一步明确了扶贫开发的工作思路,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实际效果,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扶贫开发工作的了解,取得了良好效果。

    会议要求,下一步要切实抓好人大监督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共同推动扶贫开发工作迈上新台阶。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把扶贫开发与全面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有机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四个一”民生工程结合起来,加快改善贫困地区的发展条件,确保到2017年我区成立70周年时基本消除绝对贫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常委会评议意见落到实处,切实增强评议工作的针对性、权威性和实效性。要切实抓好自治区扶贫开发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使扶贫开发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王玉明表示,自治区政府将对评议意见认真研究并落实到位,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自觉性、主动性,抓好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条例的贯彻落实,努力增加扶贫投入,进一步提高扶贫效益,坚决打赢扶贫攻坚这场硬仗。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