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岗敬业 无私奉献

05.05.2016  13:04

李艳琼同志1986年参加工作,1988年进入潞城市人民法院工作,现任潞城法院店上法庭副庭长,是潞城法院为数不多的女法官之一。从事审判工作二十多年来,李艳琼同志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将自己的美好青春年华全部奉献给了审判事业。 

一、爱岗敬业 无私奉献

李艳琼同志多年来一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骨干,为了保证审判任务的完成,李艳琼同志全身心的投入到了审判工作中。多年来,李艳琼同志请假是最少的,加班加点已成为她的工作常态,办理案件数量多年来在潞城法院始终是名利前茅。院里的同志都说她是“拼命三娘”。

二、刻苦钻研审判业务,不断提高审判效率

李艳琼同志的工作成果不仅是苦干,更多的是来自于巧干。李艳琼同志多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将学习成果应用于实践,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也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李艳琼同志对待不同的案件总是先确定当事人的真正诉求,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审理方案。手里案件缓急、调判分配的十分合理,从而有效的提高了工作效率,既保证了办理案件的数量,也保证了案件的质量。二十多年中,李艳琼同志审理的民事案件达一千余件。

三、案结事了  调解优先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李艳琼同志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她深知保持社会的稳定,是人民法官的重要职责。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李艳琼同志非常注重调解工作,因为调解工作的好坏对社会的稳定有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她在进行审判工作的同时,根据当事人文化水平的不同采取不同的谈话方法,从而消除了他们因不懂法而产生的抵触情绪。因此,李艳琼在审判过程中,非常重视调解工作。在她审理的案件中,调解结案率超过80%。在调解案件过程中,她给人的印象总是和蔼的,有亲和力的,使得当事人有一种亲近感,从而往往最终促成双方自愿选择调解或者和解。

李艳琼同志多年来多次被本院及上级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标兵”、和“劳动模范”等光荣称号。面对荣誉,李艳琼同志始终是那么谦逊。她说,我只是一名普通的法官,人民法官就应当多办案,办好案,当事人的满意就是对我最大的褒奖。

 

多年来,李艳琼同志始终牢记人民法官的职责与使命,以自己高尚的职业情操和对审判工作的热爱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誓言,实现着一名人民法官的人生价值。(来源:潞城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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