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霍州煤电深入落实“八项规定”加强春节“四风”监督检查

08.01.2015  10:37

山西焦煤霍州煤电深入落实“八项规定”加强春节“四风”监督检查

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山西焦煤霍州煤电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监督检查主要针对山西焦煤霍州煤电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及副科(队)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明确了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礼节、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违规用车、公款旅游、公款休闲娱乐、年底突击花钱和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实物,违规举办各类节庆活动、操办婚丧、乔迁、生日、满月等喜庆事宜及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等九项检查内容。规定了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履行“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收集保留第一手检查资料和原始记录三种监督检查方式。

山西焦煤霍州煤电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四风”隐身、变异问题要仔细甄别,善于发现,及时查处。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导致单位出现顶风违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案三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党员干部,坚持“露头就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的,要追究其失职责任;发现问题瞒而不报的,要按渎职追究责任。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坚持不遮掩、不护短,一律从严查处,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来源:山西焦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