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向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下发《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28.03.2015  15:01

为切实做好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我市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西山地区综合整治办公室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下发了《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责任书》共十一项内容:一是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全面完成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各项任务;二是各级发展改革、教育等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三是全面实行县、乡、村(矿)及行业部门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5月底之前将网格化管理责任表在当地媒体及隐患点周边进行公示,并上报;四是完成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工作;五是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警示牌,对重要的隐患点要增设避险路线和避灾场所标志;六是接到灾(险)情报告或发现地质灾害发生迹象,要做到“五个第一”;七是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群防群测员短信预警全覆盖;八是推进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建设。凡实施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隐患消除之前,要指定专人24小时巡查、监测及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件;九是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三同时”制度;十是年底前完成《2016-2020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十一是认真做好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及采煤沉陷等相关工作。责成专人、采取有力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