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财政局灵石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印刷项目变更公告
30.04.2015 12:52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灵政采【2015】018号灵石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印刷项目资质要求变更为:
六、资质要求:
(一)、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1-8项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份:
1、法人身份证;
2、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5、税务登记证;
6、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7、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2014年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的征收票据;
8、纳税证明:投标人2014年至今连续三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完税证明。
(二)、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单独携带以上证件2-8项原件供评委审核,如缺项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30.04.2015 12:52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本次常委会会议是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国务委员长金正恩会见李鸿忠
新华社平壤7月28日电(记者王宾)7月26日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