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23.10.2015  18:06

  10月21日,濮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濮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兰峰主持会议,副主任成定伟、邹东波、张悦华、张礼杰、卢志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赵国强,秘书长徐福成出席会议。

  濮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凤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石朗贵,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及各委办室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开发区人大工委负责同志,以及特邀的部分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检查《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工作机构更名和设立的决定》(草案)、《濮阳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草案)。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对新任职的6名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宣誓仪式。结合有关议题,会议提出具体要求。

  徐兰峰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认真把人大自身的工作做好,为我市“保持态势、创新优势、转型升级、赶超发展”作出更大贡献;要完成我市立法赋权的报批工作,加强立法能力建设,使我市基本具备地方立法条件,及时开展立法预研,取得立法授权后适时开展立法工作,发挥立法的保障和引领作用;要开展好“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加强宣传,增加“宪法日”活动氛围,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努力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市;要处理好抓当前与谋长远的关系,对全年的工作细致梳理、认真完成,对明年的工作提前谋划,努力实现明年人大工作开门红。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