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警方“六个强化”推进扫黑除恶

14.05.2018  07:28

  线索核查中要约见当事人、举报人,对侦办条件成熟的团伙要及时收网、坚决打掉,深挖涉黑涉恶背后腐败问题、摧毁经济基础……近日,省公安厅再次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要求各市公安机关通过“六个强化”开展专项斗争。

  一是强化线索核查。核查中要约见当事人、举报人,认真听取情况和建议,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或结果,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要采取重点工作清单制和督办制,重要线索由领导带队直接核查,强力推进线索核查工作。二是强化案件侦办。对侦办条件成熟的团伙要及时收网,坚决打掉,形成压倒性打击态势,营造浓厚的斗争氛围。对涉黑和重大案件,要由一把手挂帅,专案专办,高规格、大力度推进案件侦办工作。三是强化“打伞断血”。认真贯彻我省《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保护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工作方案》,对发现的保护伞线索,一律报同级政法委;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在侦涉黑案件一律成立资产追缴组,坚决摧毁其经济基础。四是强化宣传发动。科学制订宣传方案,针对斗争阶段性特点,研究确定宣传方向和重点,切实服务斗争发展。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基础工作优势,组织派出所和社区民警深入辖区集市、村庄、企业、厂矿、学校等基层单位,广泛宣传发动,深入摸排线索,营造斗争声势。及时公布黑恶犯罪典型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打击成效,提高参与斗争的积极性。

  同时,警方将强化机制建设。要按照健全斗争机制、提升打击质效的要求,尽快制定出台派出所涉黑涉恶线索滚动摸排等系列制度,确保斗争健康发展,为持续3年的扫黑除恶工作奠定基础。要在落实上狠下工夫,坚持在斗争推进中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在落实制度中推进、提升斗争成效。此外,警方还将强化统筹结合。把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与深化治爆缉枪、打击文物犯罪、打击“盗抢骗”等专项斗争紧密结合。对涉爆、涉枪、文物等犯罪,一律深查是否涉黑涉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