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我省城乡秩序安全祥和

06.04.2016  09:10

      省公安厅4月5日发布消息,清明节期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出动警力2.94万人次,处置各类警情11469起,救助群众893人,全省城乡社会治安秩序安全、祥和。
        针对清明期间治安复杂情况,省公安厅重视节日安保,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围绕民爆物品、消防和交通安全,以防火、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为重点,切实强化旅游景点、重点部位的安全措施。一方面加强了对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加强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和多警种街面巡逻,严格管控措施,进一步提升了社会面管控和快速反应处置效率。加强了对大型祭扫地点、旅游景区的巡防管控,及时分流疏导人员车辆。深化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加强对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民爆物品的管理整顿,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另一方面强化交通和火灾事故防范。全省公安交警部门,针对清明期间道路交通特点和天气状况,坚持每日视频调度,启动了285个交警执法站,严格路面秩序管理,及时发布交通提示,设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站点,严防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景区周边道路的疏导,严查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了全省道路安全、有序和畅通。全省公安消防部门,积极会同民政、文物、宗教、旅游等部门,对公墓、陵园等祭扫场所以及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林区等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检查,将责任落实到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防火巡查频次,及时整治安全隐患,强化灭火救援准备,确保了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公安机关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督促主办方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广大民警放弃休息,坚守岗位,圆满完成了清明安全保卫任务。(记者 左燕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