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小长假加班费怎么算 太原六城区3天至少547元

04.04.2018  06:28

  清明小长假将至,不少市民打算外出游玩,但仍有一些上班族要加班,加班费怎么算?昨日,记者从人社部门了解到,清明当日(4月5日)加班工资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3倍,4月6日、4月7日可安排调休或付两倍加班工资。

  我市迎泽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小店区、古交市,现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3天都加班,且不给补休的话,加班费最低为1700÷21.75(月法定计薪天数)×7=547元。不过,专业人士提醒,这只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算的“最低”加班费,实际情况中,加班工资应该与个人实际工资挂钩。如果劳动者被拖欠加班费,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一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咨询电话12333投诉;二是因支付加班工资引发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及补偿等;三是就近到维权中心设立的“劳动保障维权服务站”进行法律咨询和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