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水务局荣获“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08.05.2015  21:14

      本站讯 近日,清徐县水务局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水利部授予“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据了解,我省仅有三家单位获此殊荣。
      2011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出台以来,县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和新时期治水方略,抢抓国家加大水利投入的有利机遇,坚持科学治水,依法治水,不断改革创新适应全县水利事业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特别注重水利由侧重“三农”向工农并举、城市与农村兼顾、利用与开发保护并重的转变,形成了“人水和谐”发展的新格局。通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水生态修复、水产品质量安全等“六大体系”建设,清徐县水务局累计完成水利建设投资40701万元,得到了上级、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连续多年获得全省农建最高奖——“禹王杯”。特别是农村水权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成效明显,中央、省、市、县主流媒体均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并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期间,清徐县水务局先后获得全省渔业先进集体、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市级水务工作先进集体、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在全省“兴水战略”表彰中,县政府被省劳动竞赛委员会荣记“集体二等功”,5名工作人员受到记功表彰。2015年,清徐县再次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先后将该县列入全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农业水价、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三项改革试点县,为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来源:清徐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