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完善适应新常态

23.03.2015  11:47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土地利用的统筹管控尤其重要。从当前城市发展,产业提升、人口集聚、民生保障等方面看,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不适应城市发展的要求,难以解决实际突出的问题,不能满足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的矛盾。为此,清徐县在2014年8月,依据晋国土资发【2014】117号和晋国土资发〔2013〕171号文件精神,启动县级规划修改工作,按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有关规定,清徐县对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按照有关要求编制了修改方案并进行了公开听证、部门论证及社会公示。 2014年12月30日清徐县人民政府以清政请【2014】42号文《关于申请批准清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的请示》上报市政府。2015年3月3日太原市人民政府以并政【2015】18号文《关于修改清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上报山西省人民政府。     

此次规划修改,拟调整使用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291.63公顷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涉及基本农田及土地整治项目区,耕地保有量不变,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变,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变 ,土地整治规模及补充耕地规模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