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市属国企改革 对企业各类人员有啥影响

04.08.2016  10:03

    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员工能进能出、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持股成为企业股东……改革,对国企职工等人员影响不小。

    我市将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通过试点,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条件、比例、人员范围、股权流转和管理等,在取得经验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员工持股将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试点,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我市将完善相关政策,健全审核程序,规范操作流程,严格资产评估,建立健全股权流转和退出机制,确保员工持股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防止利益输送。

    在国有企业内部制度改革方面,我市将建立健全企业员工市场化公开招聘和各类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制度,依法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形成企业员工能进能出、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的合理流动机制。同时,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建立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分配制度。

    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我市建立分类分层管理制度。根据不同企业类别和层级,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不同选人用人方式。同时,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探索企业领导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机制,改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结构,培养一批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企业家队伍。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同时,健全与激励机制相对应的经济责任审计、信息披露、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

    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退出相关政策,依法妥善解决富余人员安置、劳动关系调整、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施社会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