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工商局深化商事登记改革 全力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20.10.2016  13:10


      近年来,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紧紧围绕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为中心,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抓手,以构建信用监管体系为保障,坚持放管结合、服务为先,主动作为、积极履责,全力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截止9月底,全市民营经济主体总量为18.87万户,注册资本(金)1728.9亿元,分别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的92%与77.3%;其中,私营企业31927户,注册资本(金)1633.07亿元,个体工商户156833户,注册资本(金)95.88亿元。今年新登记民营经济主体22956户,注册资本(金)201.44亿元,其中,私营企业5458户,个体工商户17498户。

      一、深化改革,大力营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是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举措。作为改革的牵头部门,临汾市工商局勇挑重担,积极作为,不折不扣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各项决策部署,最大限度地为民营经济减负松绑,做到了“五个全面”:一是全面实行“非禁即入”。法无禁止即可为。凡法律法规未规定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进入燃气、供热、城市基础设施等传统的公共领域。二是全面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登记时实行不再登记实收资本、限制注册资本、限制出资比例、限制出资方式、限制出资期限、要求提交验资报告等“六不”政策,进一步放松了准入管制,降低了准入门槛。三是全面实行“先照后证”。分期、分批及时将国务院确定的134项、省政府的24项、市政府的55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目前,除法律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37项前置审批事项外,一律不再要求提交相关审批证件,直接办理营业执照,从而理顺了市场主体准入环节。四是全面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市场主体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即可办理营业执照,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住改商”,极大地释放了场地资源。五是全面实行“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全市自2015年10月1日、2016年9月1日相继实现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今年10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又实行了“两证整合”,经营者只需向工商“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办理“一张执照”即可,无需再到质监等部门办理有关证件,申请材料由多套简化为一套,办理时间也由20多天,缩短为1-3天。系列改革新政的落地生根,实现了市场准入的零首付、零成本、零收费,从而极大地减轻了创业成本,缩短了创业周期,激发了创业热情,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简政放权,着力营造便捷的审批服务环境

      简政放权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也是方便群众办事的重要途径。一是调整企业登记权限。除依法应由市局登记的外,均可直接到住所地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扩大了临汾、侯马两个开发区工商分局的公司登记委托权限。同时,将股份公司的登记权限授权到侯马、洪洞两个扩权强县的工商部门行使,极大地便利了企业登记。二是提升窗口服务。按照市政务大厅“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成立行政审批科成建制地进驻大厅,窗口首席审批员代表部门履行职责。推行窗口办理制,将所有审批事项纳入窗口统一受理,审查、核准、发照流水线作业,实现了一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同时,优化审批流程。认真执行企业登记“一审一核”制,对简易事项实行“审核合一”,企业登记全部实现了当场受理,当场办结。三是创新登记模式。积极探索开展网上登记,努力推进工商审批现代化。自今年8月份起,市县两级企业名称核准登记,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通过互联网完成企业名称核准,工商服务由传统的“面对面”窗口办理模式变为现代的“键对键”网上服务模式,有效地节省了申请人的时间精力和相关成本,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百姓少跑腿”。

      三、创优服务,全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服务经济发展是工商部门的天职。该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延伸服务链条。一是积极服务民营经济转型增效。鼓励支持企业通过改制、兼并、重组,壮大实力,增强活力。今年,先后帮扶襄汾县农村信用联社等6家企业实行了公司改制,帮扶伟创食品科技等5家企业实行了股份制改革,为其实现上市奠定了基础;支持21户个体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为其发展注入新动能。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文化旅游、现代物流、创业孵化园等新行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民营经济结构调整、提质增效。二是继续开展股权出质登记。今年全市共办理股权出质登记71件,出质股权数额为40.93亿元,担保债权金额63.37亿元,极大地缓解了困扰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障碍。三是深入企业实施帮扶。坚持一把手带头,认真落实市委“千名干部入企服务”等活动,深入江南印务等企业调查研究,问诊把脉,切实解决经营发展难题。四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积极鼓励、引导、帮助民营企业注册商标,申报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创新自主品牌。

      四、加强协同,努力构建严格的信用监管环境

      信用约束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一是积极履行“双告知”职责。登记时依法由市场主体做出在取得相关后置审批前不从事有关经营活动的承诺。同时,通过山西省信用信息公示网,向后置审批部门实时推送登记信息,确保监管衔接有序。二是认真开展“双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今年,共对1900余户市场主体进行了抽查,并将抽查结果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三是加强行业部门的互联互通。2016年5月建成“山西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网”。目前全市19个县市区和42个市直单位实现了互联,已归集整合了各部门的行政许可、良好、失信、行政备案和抽查检查等信息52000余条,初步形成了“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和信用监管新机制,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诚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