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将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35622辆 提前淘汰将获奖补

19.11.2014  18:43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流程图

(吕梁市交警支队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专项工作办公室连艳玲供图)

黄标车及老旧车定义及识别方法

吕梁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报废回收企业及网点公示

关于对无环保标志及黄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采取限行措施的通告

黄河新闻网吕梁讯(记者刘芳 李沛容) 11月19日,本网记者从吕梁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吕梁市将在2014年12月15日之前,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35622辆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吕梁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交警支队、市质监局等单位代表出席此次发布会。

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所属的黄标车及老旧车要带头率先淘汰。与此同时,吕梁市政府也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淘汰力度大、完成任务快的县(市、区)给予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单位实施“一票否决”。

根据相关规定,2016年12月31日前淘汰的黄标车及老旧车将享受财政补贴政策。国家鼓励车企对提前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后购买新车用户进行让利优惠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对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的车主购置新车给予信贷支持。

为使此工作顺利推进,吕梁市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张效彪为组长的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领导组,并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方案。11月30日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和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要率先完成淘汰工作;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属于注销状态的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强制淘汰、注销;设定辖区黄标车及老旧车限行区域,加强道路交通执法,对于符合淘汰的车辆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

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1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3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老旧车是指未达到现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的车辆。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有助于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也将为建设碧水蓝天、生态吕梁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