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淘汰的黄标车年内必须办理报废手续

13.11.2015  11:45

全市多部门联合执法强制报废

  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车主尽快到车辆回收企业办理相关报废手续,否则,环保、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将联合上路执法,依法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吊销相关证件和罚款的处罚。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的。

  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柴油车。一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通常是标准车的五六倍,最高甚至达到28倍。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故称为“黄标车”。在举国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我市去年“一站式”服务窗口,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淘汰黄标车任务。今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工作已经启动,大同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等两家报废车辆回收拆解企业,以及在市区设立的3个报废汽车回收点和7县各个回收点都已做好回收准备工作。由环保、财政、商务、交警等部门组成的“一站式”服务窗口也已各就各位。

  据了解,按照《大同市2015年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安排,我市将对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在《大同日报》、《大同晚报》及大同广播电视台发布《 公告 》。《公告》期满未报废的,公安交警部门将实行强制注销。环保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将联合上路执法,对应报废而未报废营运车辆仍上道路行驶的,依法收缴车辆,予以强制报废,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吊销相关证件和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