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商报》:涧河责任区刑警队--房东潜入出租屋盗窃财物被拘留

16.06.2014  17:49

商报讯 (记者 蔡媛媛) 一名年轻的房东在返回自家已经出租的房屋后,看到租住者放在屋内的财物后动了贪念,盗窃之后将钱财挥霍一空。原本以为可以逍遥法外,没想到事发后当天下午就被民警抓获。5月23日,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通报了近期破获的一起盗窃案。

5月13日16时,租住在杏花岭涧河辖区的居民到涧河责任区刑警队报案,称自己租住的房屋被盗,损失400元现金和一条价值近3000元的金项链。民警勘查完现场后,发现没有作案痕迹,经过走访调查,确定案发当天房东回来过。于是,经架网守候,5月21日,民警在五一路一网吧将曾有过盗窃前科的犯罪嫌疑人尚某抓获。尚某一见警察立即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26岁的无业男子尚某于去年7月15日将位于涧河某小区的房屋租给受害人邱先生,两人约定北屋的小卧室放置房主尚某的衣物。租期一年。5月13日10时许,尚某来到已租给邱先生的房屋前,敲门无人应答,就折回奶奶家发现了这个房屋的备用钥匙,于是又返回邱先生住处,用备用钥匙打开门,进入房间。当他发现朝南的西侧卧室里的柜子门开着且放着钱时,动了贪念,拿走了柜子里放着的400元现金,同时还拿走了放在柜子里的一条价值2792元的金项链。尚某将盗得的金项链以1100元的价格变卖,连同盗得的400元现金一起挥霍一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尚某的家人已将邱先生的损失弥补,也已经取得了邱先生的谅解,但尚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被依法刑事拘留。

注:本文刊登于2014年5月25日《山西商报》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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