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09.06.2015  13:02

 

各市教育局:
      为继续做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涉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发[2015]16号)精神,我厅决定进一步完善举报受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教育厅设立专门的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涉农资金有关举报事项。举报电话为:0351-7676393;电子邮箱为: [email protected]
      二、对于收到的举报事项,省教育厅将实行销号制度,在及时分类梳理的基础上,责成有关市、县进行核实,限时处理。
      三、各市要进一步完善举报受理制度,公开受理渠道(包括电话、邮箱等),确定专人负责,建立举报台账,确保做到电话有人接、举报有人理、问题有人答、结果有人复。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