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支队推行“全警消防”战略强势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

15.12.2014  14:28

 

公安派出所是消防监督工作的第一阵线,长治支队在总结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三级管理成功经验基础上,以深化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为主线,推行“全警消防”战略,进一步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管工作。 一、“全警参与”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落实。一是多警联议。推动长治市公安局召开全市派出所消防工作会议,明确各派出所所长为本所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消防管理工作的所领导,确定专兼职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派出所民警,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与全市派出所签订《2014年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量化派出所消防考核标准,规定考核成绩与公安民警全年绩效成绩挂钩,有效的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多警联动。按照《消防法》和公安部73号令要求,切实加强与派出所配合和联动监督检查工作,各基层大队与辖区派出所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多次组织辖区派出所联合开展日查夜查行动,积极配合其他监管部门,做好对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对一般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期间,全市165个公安派出所3000余名民警,以主动出击、主动迎战姿态,形成冬春专项行动强大攻势。三是多警联剿。各基层大队协调各级公安机关成立以公安局副局长任组长,消防大队、治安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派出所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明确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责和范围,依法对辖区住宅管理单位、村(居)民委员会、非消防重点单位和上级授权管理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截止,全市派出所共检查单位6883家,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6666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6560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714份。 二、“全警职能”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高效。一是规范监督。市公安局先后召开派出所专题会议6次,规范完善派出所消防检查文书档案和电子档案;每个派出所确定1名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民警担任消防法制审核员,专门就派出所民警处理的消防行政案件的定性、法律依据、办案程序进行审核,确保消防执法行为正确规范;全市建立派出所警务公开栏50多个,将消防行政案件办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监督的同时也教育广大群众。二是联动监控。全市各级消防部门与165个基层派出所建立联动机制,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消防部门进行沟通,消防部门派出消防监督人员60人参与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32次,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130余条,及时准确地掌握辖区内消防工作动态情况。三是考核奖惩。全市消防部门先后多次提请当地公安局将将消防业务信息系统应用与管理纳入派出所消防执法日常考评,每月对派出所执法数据进行通报、排名,作为年度消防监督工作创先争优重要依据。同时抽调专人组成考评组,对辖区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进行集中考评,有效增强派出所干警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职责意识。 三、“全警有责”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能力提升。一是责任落实。通过主动走访全市165个基层派出所,加强与派出所民警的沟通联系,帮扶公安派出所重点落实责任制,明确所长、分管所长和专(兼)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治安民警3大警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职责,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把各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各相关警种和每一名民警身上,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二是业务培训。针对基层派出所警力不足、民警消防业务水平较低、业务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匮乏、消防法律及相关法规等知识掌握不全、工作起来比较被动等瓶颈问题,支队及14个县消防大队主动上门服务32次,采取以会代训、办培训班、学习交流、集中授课、现场教学的形式分期分批对165个派出所的3000余名分管领导、分管民警进行培训,提高派出所民警对开展消防监督工作能力。三是教育宣传。充分发挥165个基层派出所点多面广,与群众的日常生活活动最为接近的优势,不断延伸消防安全宣传触角,在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消防部门组织指导全市派出所利用日常检查、走访、宣传等有利机会,进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和家庭180余次,发放消防宣传单50000余份、讲解消防知识600余条,组织开展居民楼逃生演练200余次,参与逃生群众20000余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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