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3.15约谈电信行业经营者

16.03.2016  11:34

      3·15前,晋中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召集了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广电、中国铁通晋中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约谈就消费者反映突出的手机信号、宽带网速达不到宣传值等问题进行通报,市工商局通过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帮助经营者认识到树立消费者优先的理念;被约谈单位负责人分别对各自服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服务与自律制度等情况进行说明,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同时,市消协负责人高小超对约谈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家在约谈后就普遍出现的问题积极进行回头看,拉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晋中市工商局对通讯运营服务商提出以下六项具体要求:一是诚信守法经营,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履行社会责任,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杜绝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积极处理投诉,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解决消费者投诉及相关事务;在服务与售后过程中发生争议的,依法积极与消费者协商和解,和解不成的积极配合消协及有关部门处理消费投诉事项。三是保护消费者隐私权、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漏消费者个人信息。四是不作虚假宣传,认真履行《广告法》规范营销行为。五是杜绝霸王条款,认真履行《合同法》规定,积极兑现对消费者的承诺,杜绝“霸王合同”等违法行为。六是做好售后服务。提升售后服务质量,兑现事先承诺,用服务质量赢得用户满意;认真履行《产品质量法》及“产品三包”有关规定,积极协助处理产品质量问题,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责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退换货交易,要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积极兑现退换货物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