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十项活动纪念3·15“新消费、我做主”消费年主题

16.03.2016  11:34

      从3月10日起,晋中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联合陆续开展十项活动,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

      一是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安全问题,。邀请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公用企业、志愿者参加年主题座谈会,促进行业自律,提振消费信心。

        二是组织成立消费维权冠名工作室。在条件较成熟、消费维权工作较扎实的消协分会成立以工作人员命名的消费纠纷处理工作室,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是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消费维权宣讲进社区、进村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

      四是通过平面、网络等媒体多方位发布消费警示。

      五是开展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图版巡回展。开展消费维权典型点评图版展示,邀请专家、律师、职能部门参与为群众释疑解惑。

      六是开展一次比较试验。组织相关单位及消协分会在各县主要超市、农贸市场经营者称重的预包装初级农产品和袋装产品进行计量比较,届时公布比较试验结果。

      七是结合消费者投诉热点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问题,对电信领域、公共服务行业选择2-4家行业组织开展消费热点评议。

      八是组织一次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年3.15纪念活动总体方案,向全社会公布2015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十大违法典型案件,公布2015年流通领域商品检测分析报告。

      九是开展一次汽车行业4S店消法培训。

      十是组织一次督促检查,确保人大执法检查建议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