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双十一"拼货 想好再下单

30.10.2020  07:34

  眼花缭乱的商品、铺天盖地的促销,一年一度的“双十一购物高峰即将来临,低价预售、定金抢券、购物返现……市消协29日专门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购物:网购“三大前提”牢记心间,即选平台、查资质、看评价。消费者在网购时,尽量选择正规、信誉度高的交易平台,此类平台在商品品质、投诉维权、售后退款等方面会有更好的保障;不要轻易登录陌生购物网站或购物APP,避免点击不明链接付款,以免上当受骗。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消协工作人员介绍,《电商法》规定,包括微商、直播平台在内的网商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并在首页醒目位置公示信息。因此,消费者在网购时可以先查看店铺的营业执照等。此外,建议消费者在网购时要对商品先行比对再下单,这样可以购物无忧。

  “双十一”购物过程中,消费者一定多注意防不胜防的消费陷阱,比如,价格先涨后降、电商专供商品以及低价拼团等销售行为。面对这些“诱惑”,需冷静三思,同时需要清楚红包、积分及优惠券的使用范围,询问退换货方式及运费政策等。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为了增加销量,部分厂商会在线上以“电商专供”售卖某些促销型号产品或库存品,而这些商品的质量也会大打折扣;还需警惕“红包陷阱”,如遇需提供个人信息拆红包的,一定要擦亮眼睛,涉及用户隐私信息一概屏蔽。

  网购套路深,遇事早维权。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在网购交易过程中一定要有存证意识,尽量保存好聊天记录、宣传截图、消费凭证等维权依据;与商家产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需第一时间向电商平台或商户所在地的消协投诉,以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