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人员搞科研可获经费资助

15.01.2015  13:34

      14日从省人社厅获悉,即日起至3月31日,我省留学回国人员可申请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如果申报项目被批准,每人可获得2万元至15万元的资助。
        申请资助的留学人员须具备相应条件: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取得博士学位或取得硕士学位同时承担省级以上重点项目的;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归国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我省资助项目分三类,每类资助标准不同。其中,重点类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普通类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其他类资助,额度视项目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2万元。 (记者 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