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吉:农业“命脉”,如何保护?

14.03.2016  11:03

      行走在乡间,农田水利设施是最常见的基础设施,年复一年,它们为农业生产“壮骨”。然而,近年来,修建好的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已严重影响其功能的发挥。
  这些问题具体有哪些?为何会出现?我们又该如何解决?连日来,笔者走访梅溪、天子湖、递铺街道等乡镇(街道)及县水利局,就农业“命脉”的保护问题进行调查。
  现状:隐忧逐渐“浮出水面
  “华光村:务前机埠设备老化、年久失修;章湾村:夹提沟机埠设备老化、年久失修;武康桥村:立志土斗翻水站排水自开门腐烂、缺照明电……”梅溪镇水利专管员郭文彬在梳理各村上报的水利设施维修加固名单时,不禁为之一惊:“远比想象中还要严重。
  郭文彬将其整理成《调查表》,分成“万方以上山塘”和“机埠泵站”两类。其中,万方以上山塘涉及27处,存在的问题有需要加固塘埂、更换启闭设备、需要清淤、失修不能蓄水、堤防塌方等;机埠泵站共有43处,大多问题为设备老化,年久失修,还有水管腐烂、门腐烂等问题。
  无独有偶。在天子湖镇,这些现象也暴露了出来。“据我们统计,全镇排涝站有排涝泵19台,时间久了,出现电动机与机座移位、盘根损坏等问题,还有一些闸门的启闭机被损毁,山塘水库坝头渗漏。”天子湖镇水利干部喻亚龙介绍。
  据悉,农田水利设施被誉为农业“命脉”,指小微型水利设施,具体包括小型山塘、排灌、机埠、排涝站、堰坝、灌溉排水渠道、喷滴灌等。县水利局统计显示,目前全县共有库容0.5万方至1万方的山塘3370座,各类灌溉堰坝2020条,排灌泵站555座,灌溉渠道1718.2千米,排水沟728.5千米。
  “这些农田水利设施大多建设于上世纪60、70年代,运行年数较长,虽然每年也会采取相关补救、修复措施,但问题还是不可避免。”县水利局农村水利工程管理所所长胡凯说,主要表现在随意毁坏、耕占沟渠、设备生锈、铭牌(指基本信息牌)、变压器等设备被偷。
  分析:建管“脱节”成为主因
  胡凯介绍,农田水利设施尤其是沟渠的发展,有一个过程。“早期的农田灌溉设施均为土沟,采取‘用土作埂’方式;到了上世纪90年代中期,伴随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大潮,渠道用块石、水泥等浇筑;2000年之后,农田水利灌溉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之后,高效节水喷滴灌设施出现,农田排涝也有了U型槽。”他表示。
  那么,农田水利设施缘何会出现这么多问题?
  “在无人管的情况下,农机挖沟、耕田时,进出农田不会过多注意,容易损坏沟渠;还有一种是人为破坏,比如邻居有争执,到对方的农田去破坏沟渠;第三点就是时间因素,设施老化、混凝土被冻,会慢慢损坏,若不及时修复,只会越来越严重,甚至丧失功能。”胡凯认为,再加上渠道淤积、长杂草后,平时的养护不到位,缺乏养护资金以及保护意识的淡化等,都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这些问题。
  “根本原因还在于‘重建设、轻管理’的意识导致‘建管脱节’。”胡凯介绍,虽然多年前全省已设立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县水利局每年都从这部分资金中安排小微水利工程建设,针对农村渠道、小型机埠等设施进行改造提升,但是小微型农田水利设施的产权属于村委会或村民小组,由于他们的技术力量不足,再加上责任未落实到位,极易造成水利设施的破坏。
  在不少乡镇水利干部看来,之所以会出现建管“脱节”现象,最重要的因素在于责任主体不明晰。按照常理,水利设施产权在村委会或生产队,日常巡查和养护都归他们,镇一级只作为业务指导,但是不少行政村还是抱有侥幸心理,这就成了缺乏管理的“导火线”。
  对策:形成“一体化”新体系
  农田水利设施就好比“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这是县水利局总工谷红卫的观点。“如何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保障农业生产所需,必须要形成‘建管养用’一体化新体系。”他表示。
  “我县已申报‘2016农田水利资金维修管理项目县’,虽然资金不多,但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谷红卫介绍,今年将着重开展项目县工作,前期摸底调查已启动,要求各乡镇(街道)上报维修项目名单,相关计划也在进一步制定中。
  那么,该“项目县”具体是什么?如何做到“一体化”?
  谷红卫解释,“项目县”首先要落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责任主体,责任到位,比如村里有多少工程,每项工程都要有相应责任人,每个村必须要有分管的村委委员;其次,工程确权划界,产权明晰;第三,在管理上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提倡“集中管护”或“物业化”管理,委托公司或自然人签订合同。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在递铺街道、梅溪镇试水。
  此外,在后续配套上,将进一步完善管理。比如,通过公示牌、警示牌等告知周边老百姓,提高他们的保护意识;为基层配备一批小型水利设施管理用具,比如测绘仪器、巡查员手电筒等,加强日常巡查维护;逐年增加基层巡查员的保障经费,提高他们的巡查积极性和主动性。
  “最终要做到‘产权到位’、‘权职明确’、‘经费保障’、‘管用得当’、‘持续发展’。”谷红卫表示,“一体化”新体系还在于乡镇(街道)水利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年度验收和抽查情况作为次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计划安排和县级维修养护经费补助的重要依据,确保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来源:浙江在线—安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