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门槛简化流程 太原试点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

06.05.2018  06:52

  5月4日获悉,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服务水平和登记效率,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省工商局决定扩大试点范围,自5月1日起,我市列入试点城市。

  旨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高登记效率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包括改革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完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优化企业自主申报登记流程、强化名称争议处理4项内容。试点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外资企业除外)登记不涉及前置审批和无需国家工商总局预先核准企业名称的,都可通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服务大厅”和“网上登记全程电子化”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进行申报。企业名称由申请人在设立登记时一并申请,无需预先申报核准。但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或者需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应当申请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由省工商局负责开发建设,试点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提出改善意见,进一步完善申报系统。申请人使用该系统自主查询、比对拟申报的企业名称是否存在违反企业名称禁用规则的情形和字样、是否涉及企业名称限用规则的情形和字样、与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是否相同或近似,对查询、比对结果及提示信息,区分不同情形通过系统向企业登记机关申报。经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校验通过的,系统自动将该名称导入企业注册登记系统,申请人应在名称保留期限内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注册登记。企业不得以自主申报或预先核准在保留期内未经登记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便捷高效的名称争议处理机制,自主申报名称的企业因名称与他人产生争议和纠纷的,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认定处理,也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完善和加强纠正处理机制,依法办理企业名称与注册商标之间的冲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