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洪洞县局 坚持“三制”工作法 提高办案效率

06.11.2014  13:01

  为认真履行新职能,提高执法监管成效,洪洞县局坚持日督查、周碰头、月总结,确保执法监督和管理责任得到强化和落实。 
  日督查,该局领导对全县所有正在办理的行政案件进行每天督查,要求办案人员当日查处的案件,当日进行受理,当日开展调查,并将执法情况详细记录,报备县局,便于随时掌握案件办理进度。
  周碰头,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监管站坚持每周一召开例会,集体讨论,会商案件。同时,通报上周行政执法情况,明确本周工作目标任务,促进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月总结,每月28日召开执法总结会,通过听取上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当前执法现状,解决基层执法困难,总结交流经验,奖优罚劣,推动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
截止目前,该局共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2001家,立案472起,结案472起,收缴罚没款80.38万余元,无申请听证、无提请复议和上诉案件。(洪洞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