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08.07.2015  16:47

  6日至昨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少敏主持会议。

  根据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洛阳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补充委员名单(草案)》和关于确认许可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吴喜明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关于确认许可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杨松峰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代表暂停执行代表职务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上述事项。《洛阳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关于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议案〉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分别对上述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

  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李保兴为洛阳市公安局局长。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洛阳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会议研究决定,将《洛阳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委托第三方进行修改完善。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