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法院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宣判

12.06.2014  17:37

 

本网6月4日讯(记者侯成丽 通讯员郝文林 马妮娜)近日,泽州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泽州县首例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刑的案例。

党秋生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鉴于党秋生当庭自愿认罪,且在本案提起公诉前,其家属已全部支付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泽州法院判处党秋生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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