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18.06.2015  17:22
  本报讯 (记者 焦占伟)6月9日上午,全省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进会暨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太原召开,主要总结近年来我省法院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研究部署今后工作。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左世忠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牢固树立现代纠纷解决理念,推进多元调解,减轻当事人诉累,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明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冀民宣读表彰决定(表彰名单见本版),副院长吴秋霞、张炜,巡视员王珍,审委会专职委员张继荣、仇拉锁、翟瑞卿,审务督察局局长葛郅博、信访局局长原占斌,全省12个中级法院院长、先进基层法院、先进人民法庭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统计,近年来,我省各级法院建立诉调中心135个,调解室431个,返聘老法官500余人,法官驻社区工作站、联系点1560余个,特邀人民调解员3700多名,成立各类调解组织2000多个,形成了以法官为主体、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司法联络员等共同参与的“大调解”队伍,推动了司法调解资源、行政调解资源和社会调解资源的有机整合。

  左世忠指出,全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形成社会治理整体合力的需要,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重要举措,是破解法院案多人少的有效途径。全省各级法院要自觉用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的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他强调,全省法院要牢固树立现代纠纷解决理念,进一步建设诉调对接平台,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构建诉调对接网络,形成诉调对接合力,进一步发挥全省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司法保障作用。特别是被确定为全国和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要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全省法院实现“六个转变”,充分发挥法院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左世忠要求,全省法院要着力发挥人民法庭的优势,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纠纷解决司法需求。要坚持依法公正审判,发挥好小法庭大职能作用;要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发挥好小法庭大优势作用;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发挥好小法庭大保障作用;要进一步丰富便民利民举措,发挥好小法庭大服务作用。他指出,全省法院要坚持党的领导,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提供政治保障;建立落实制度,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提供制度保障;加强队伍建设,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提供组织保障;建立经费保障体系,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提供物质保障。 责任编辑: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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