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到陵水开展矿产资源法和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暨环保世纪行活动

07.05.2015  21:43

为督促政府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依法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和管理,保护好海南生态环境,4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13人到陵水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暨环保世纪行活动。

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了陵水县三才镇岭头岭采石场恢复整治情况和陵水河群英村采砂场采砂情况。检查组肯定了陵水县三才镇岭头岭的矿山复绿计划和整治利用工作,但认为复绿工作进展缓慢,建议县政府要尽快按计划做好矿山的恢复整治工作。检查组在查看了陵水河群英村采砂场后,认为采砂场虽然经招拍挂取得开采权,但该河岸被断层式无规则挖开,与周边整片的森林绿化格局不协调,有些地方被挖成大沙坑,有些开挖的地方离路、桥及村民种植的槟榔树距离不足百米。在看到河流被砂石路横断在中间时,检查组指出陵水河群英村段河道已明显堵塞,如遇到发大水时,将危及村民的生命安全,安全问题亟待解决。在群英乡政府办公楼旁陵水河畔在建的梯村桥边,检查组发现采砂的作业点竟然在桥墩附近,检查组指出要立即停止采砂行为,按规定中小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不得采砂,否则将对桥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检查组同时指出有关部门在管理和整治河沙采挖工作中存在管理不作为,监管不到位,规划不科学等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揭晓强、李世珍,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副主任陈一峰、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委员杨斌、省水务厅副厅长王强、省国土资源厅地矿处处长何贤伟等省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肖若川、副主任万才胜、县政府副县长杨振斌及县国土局、县水务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执法检查活动。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