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晋祠和兰村泉水复流 我省实施七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

31.01.2021  08:30

  1月29日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七河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于3月1日起实施。

  《决定》所称七河流域,是指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涑水河、大清河七河干流及其支流汇水面积内的水域和陆域。

  在七河流域范围内,我省将实施以下工程:一是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工程,到2025年,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8,设区的市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91%以上,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二是依法划定源头保护区,建设水源涵养林,提高森林覆盖率,到2025年,七河流域森林覆盖率达到25%以上。三是推进水网工程建设,到2025年,七河干流非汛期生态水量不小于多年平均水量的10%,汛期不小于20%。四是加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在地表水源工程覆盖的地下水超采区采取水源置换、关井压采等措施,到2025年,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五是采取泉组整治、清淤防护、生态补水等措施,修复泉域生态环境,推进晋祠、兰村、古堆等岩溶大泉复流。六是采取清淤、还湖等有效措施,加强七河流域的湖泊生态保护与修复,到2025年,实现晋阳湖、漳泽湖、云竹湖、盐湖和伍姓湖水质提升,生态系统改善。